rto运行含氧量按照我国环保要求,需要按基准氧浓度3%进行折算,目前,各省市环保执法部门基本将GB31570等3项标准中的焚烧类技术解读为焚烧炉或工艺加热炉、锅炉,不包括催化氧化(或催化燃烧)、蓄热氧化(RTO)等技术,因此,企业在将挥发性有机物(VOCs)废气送工艺加热炉、锅炉处理时,要注意VOCs的燃尽率和氧浓度折算问题。在对标准解读出现争议时,由生态环境部解释。建议在对GB31570等3项标准修订时,焚烧法、非焚烧法要求一致,只要没有人为稀释就不必按基准氧浓度进行折算。
RTO装置假如进口废气含氧量可知足自身燃烧、氧化反应需要,不需另外增补空气,此时以实测浓度作为达标判断依据,不需按3%含氧量进行折算,但需要保证装置出口烟气含氧量不得高于装置入口废气含氧量。通过监控RTO等燃烧装置的运行温度、停留时间等枢纽参数,保证VOCs有效去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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